美國修訂四聚乙醛殘留標準

    近日,美國環保署發布對四聚乙醛(Metaldehyde)的殘留限量要求,本規則于2013年11月27日起生效。美國聯邦法規40 CFR§180.523部分修訂對四聚乙醛的殘留限量要求如下:在洋薊整球中殘留限量為0.07 ppm;在矮生漿果亞組中殘留限量為6.25ppm;在唐棣屬植物亞組、蔓藤類漿果亞組、芋艿球中殘留限量為0.15ppm,在飼料玉米干草、甜玉米干草中殘留限量為0.10ppm;在草飼料、干草中殘留限量為0.10ppm。

    四聚乙醛為白色針狀結晶,有特殊香味,有很強的引誘力,是一種選擇性強的殺螺劑。其對人、畜低毒,對魚類、陸上及水生非靶生物毒性低,對蠶低毒。對皮膚無刺激性,對眼睛有輕微刺激性。一是及時了解美國對四聚乙醛修訂的殘留限量要求,盡快排查自身出口產品中四聚乙醛是否有超標風險;二是加強生產工序的控制與優化,積極做好出口產品的普查和監督工作;三是主動與檢驗檢疫部門聯系,加強對產品中四聚乙醛檢測,確保產品符合美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