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風電7000萬千瓦

    發改委7月發布《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北極星電力網記者在《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中了解到,此次《規劃》的總體目標是:擴大可再生能源的應用規模,促進可再生能源與常規能源體系的融合,顯著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能力,掌握可再生能源核心技術,建立體系完善和競爭力強的可再生能源產業。
   《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主要指標:
    (1)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顯著提高。到2015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的年利用量達到4.78億噸標準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4億噸標準煤,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達到9.5%以上。
    (2)可再生能源發電在電力體系中上升為重要電源。“十二五”時期,可再生能源新增發電裝機1.6億千瓦,其中常規水電6100萬千瓦,風電70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20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750萬千瓦,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爭取達到總發電量的20%以上。
    (3)可再生能源供熱和燃料利用顯著替代化石能源。不斷擴大太陽能熱利用規模,推進中低溫地熱直接利用和熱泵技術應用,推廣生物質成型燃料和生物質熱電聯產,加快沼氣等各類生物質燃氣發展。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供熱和民用燃料總計年替代化石能源約1億噸標準煤。
    (4)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應用形成較大規模。建立適應太陽能等分布式發電的電網技術支撐體系和管理體制,建設30個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工程,綜合太陽能等各種分布式發電、可再生能源供熱和燃料利用等多元化可再生能源技術,建設100個新能源示范城市和200個綠色能源示范縣。發揮分布式能源的優勢,解決電網不能覆蓋區域的無電人口用電問題。沼氣、太陽能、生物質能氣化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村的入戶率達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