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玻纖織物向美國出口的前景

    自2005年11月8日我國與美國簽署了《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于紡織品和服裝貿易的諒解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以來,我國玻纖織物向美出口問題成為玻纖及其制品行業關注的一個熱點。
    《備忘錄》明確了我國紡織品對美出口的種類和數量,詳見表1。因上述協議產品的部分稅號需要拆分和新建,中美雙方進行相關技術性工作,隨后公布《對美出口紡織品臨時管理商品目錄》,受到配額限制的五類玻璃纖維織物見表2。
    經對比研究,《備忘錄》對我國玻纖織物出口不會有大的影響,只是抑制了過快增長速度而已,使貿易增長限定在可控范圍內。理由如下:
    ,我國玻璃織物在美國市場份額不高,不是本次貿易保護案件的矛頭。在《備忘錄》中出口受限的五類玻璃纖維商品中,2004年和2005年前10個月我國產品出口量及份額如表3所示。在子類別中我國產品的市場占有率一般較高,高的達98%。2005年前10個月,除7019590010和7019590090外,出口數量為21850436平方米,估計全年約2600萬。另外,根據美國商務部國際貿易管理局紡織品及服裝辦公室的統計(見表4),2001年以來,美國玻纖織物年產量約3.1一3.5億平米,國內市場每年需求量約為4.2億平方米,每年進口8000萬一1億平方米,進口產品所占份額約20%。2005年美國進口玻纖織物約8200萬平方米,我國所占份額約為33%,是美國國內需求的6.7%,遠未對美國本土產業構成威脅甚至損害。
    在美國制造業貿易行動聯盟(The AmericanManufacturing Trade Action Coalition)、美國紡織業組織協會(National Council of Textile Organi-zation)、美國紡織協會(The National Textile Asso-ciation (NTA))合美國工業及服務業工會(UNITEHERE!)聯合向美國國際貿易管理局呈遞的訴求報告中,關于玻纖織物(美國分類號622)的敘述僅有:“2001年從進口玻纖織物130萬平方米,2004年頭8個月進口數量就增長了862%,達到1250萬平方米,市場份額也從2001年的1.3%增長到2004年的15%?!背情T失火,殃及池魚,顯然,玻纖織物只是作為輸美紡織物增長過快的一個證據,不是本次貿易保護的重點。
    第二,我國產品在美進口市場份額增長過快是貿易糾紛的矛盾所在。在美國玻纖織物進口市場,2001年產品所占份額是1.3%,2004年是15%,2005則升高到33%,如果不加以限制,按這個增長趨勢,再過3年產品份額就可能達到80%以上??梢姡皇菙盗?,而是增長速度才是受到牽連的主要原因。
    第三,2008年我國產品在美國玻纖織物進口市場將超過50%。統計數據表明,美國玻纖織物的進口總量有總體下降的趨勢,估計2008年美國玻纖織物進口約8000萬平方米,按照《備忘錄》的限額規定,屆時我國產品在美國進口市場的占有率會進一步提高到53%,3年增長二十個百分點。
    綜合上述情況,我們不難得到這樣的結論,因美國玻纖織物進口市場容量有限,《備忘錄》盡管抑制了我國玻纖織物的出口增長速度,但我國產品在美的進口市場份額仍會穩步提高。再者,我國產品在高端織物尚無明顯優勢,進一步提高市場份額存在一定難度,所以,《備忘錄》對我國玻纖織物出口不構成實質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