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相關政策 積極發展電力――風電

    《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明確提出“加快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值得一提的是,風能發電得到官方的大力支持,并將其作為新能源中的優先發展項目,其補貼也多,排在能源規劃的位。
  風力發電大有前途
  目前,的風力發電技術相對成熟。由于風電價格在不斷下降,現已降至每度電4美分左右;在相關優惠政策支持下,風電已具有與火電、水電等競爭的實力。未來幾年,風力發電很可能成為第三大發電來源。
  從2005年開始,風電規劃的主要項目有廣東省沿海和近海示范項目31萬kw;福建省沿海及島嶼22萬kw;上海市12萬kw;江蘇省45萬kw;山東省21萬kw;吉林省33萬kw;內蒙古50萬kw;河北省32萬kw;甘肅省26萬kw;寧夏19萬kw;新疆22萬kw等。
  發展風電 培育設備制造能力
  2006年至2010年,“十一五”期間,新增風電裝機容量約400萬千瓦,平均每年新增80萬kw,2010年底累計裝機約500萬kw。提供這樣的市場空間主要目的是培育大陸的風電設備制造能力,發改委于2005年7月發文,要求所有風電項目采用的機組本地化率達到70%,否則不予核準。
  此后又多次公開表態支持大陸風電設備制造企業與電源建設企業合作,提供50萬kw規模的風電市場保障,加快制造業發展。
  目前各地方政府和開發商均要求增加本地的風電規劃容量。2020年規劃目標是3000萬kw,風電在電源結構中將有一定的比例,屆時約占總發電裝機10億kw容量的3%,總電量的1.5%。
  2020年以后隨著化石燃料資源減少,成本增加,風電則具備市場競爭能力,會發展得更快。2030年以后水能資源大部分也將開發完,近海風電市場進入大規模開發時期,風電裝機容量將會超過1億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