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風電事業

    1986年4月,個風電場在山東榮成并網發電;“八五”期間,完成了55千瓦―600千瓦風力發電機組的研制和消化吸收;“十五”期間,750千瓦機組投入運行,國產化率達到90%以上;同時,新型大容量(兆瓦級變速恒頻)風電機組開始研制,并從國外引進了4臺1.3兆瓦的機組,在遼寧安裝完成,投入運行;2004年,我國內地已建成并網風電場43個(不包括臺灣的5個),發電裝機容量為76.4萬千瓦;2005年,并網發電裝機容量已達126.6萬千瓦。
  在我國,約20%左右的國土面積具有比較豐富的風能資源,主要分布在東南沿海及其島嶼,西北、華北和東北“三北”地區,特別是新疆和內蒙古,風能資源極為豐富。根據氣象臺氣象數據估算,我國陸地可開發發電裝機容量約2.5億千瓦,海上可開發發電裝機容量約7.5億千瓦,總共可開發發電裝機容量10億千瓦。
  表1-1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可獲得量估計
  

我國的風電事業

  從上表我們可以看出,風能是我國可以利用的可再生資源中僅次于太陽能的能源,然而我國現在對風能的利用卻遠遠沒有達到這個水平。
  然而風能又是極為清潔高效的能源。每10兆瓦風電入網可節約3.73噸煤,同時減少大氣排放0.498噸的粉塵,9.35噸的CO2,0.049噸的NOX和0.078噸的SO2。例如2000年,我國風力發電9.65億千瓦時,共節約了35萬噸煤;2002年德國風力發電170億千瓦時,節煤442萬噸,減少CO2排放1428萬噸。
  
我國的風電事業

  

我國的風電事業


  圖2-1、圖2-2清楚地說明,我國正在提高對風能發電的重視程度,已經制訂政策大力發展風電事業,并為之制訂了長遠的目標。
  根據發改委《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中提出的目標,的風電裝機到2010年400萬千瓦,2015年1000萬千瓦,2020年2000萬千瓦,屆時風電裝機占電力裝機的2%。為了實現這一目標,至少需要兆瓦級風力發電機4000―20000臺,可見市場需求巨大。
  但是,由于競爭的惡化,新技術開發所特有的風險,企業增長和盈利都將有劇烈波動。
  目前,即便是國際上優秀的風機制造商也面臨著發展的困境。丹麥的Vestas是公認的風機領導者,占有34.2%的市場份額,但其凈利潤率從2001年開始連續下降,在2004財年甚至虧損3900萬歐元,直接原因是新開發的大型風機存在技術缺陷,公司不得不承擔巨額的保修費用。
  風電發展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