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玻璃纖維標準化發展概況

nbsp;     我國標準化工作的主管部門是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分管各自行業的標準化工作。具體業務工作則一般由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各專業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承擔。標準由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準發布,行業標準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發布。
      為了適應生產建設的需要,加快標準化工作的發展,根據國務院國發[1979]189號文件和《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要求,按照全面規劃,分工負責的原則,原建筑材料工業部指定南京玻璃纖維工業研究設計院為玻璃纖維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負責玻璃纖維及其制品標準化的技術歸口工作。技術歸口單位自成立以來努力做好玻璃纖維行業的標準化工作,為國外先進標準的引進轉化及相應的科研工作,為玻璃纖維標準的制訂和宣傳貫徹進行了大量的積極的工作。
      為了滿足玻璃纖維生產的發展和技術進步以及應用領域迅速擴展的要求,適應標準化工作改革的需要,更好地發揮行業內專家和企業的群體優勢,調動各方面力量,嚴謹規范地開展標準化工作,根據《共和國標準化法》的有關規定,1999年9月原質量技術監督局正式批準成立了玻璃纖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技術委員會由有關部門的領導、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的技術專家及玻璃纖維生產和應用領域的骨干企業組成,所有委員均由原質量技術監督局聘任,秘書處設在玻璃纖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技術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在原質量技術監督局領導下,從事玻璃纖維專業領域內的標準化工作,全面負責玻璃纖維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劃、制訂及審議,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對口技術業務工作以及組織國內的標準化技術咨詢和服務等。
       我國的玻璃纖維工業始于1958年,在建設的初期,完全是照搬前蘇聯50年代的生產技術和裝備。早在玻璃纖維工業發展的初期就十分重視標準化工作,1962年原建筑工程部建筑材料研究院纖維室負責起草制定了《玻璃纖維制品》統一的玻璃纖維企業標準,共計13個。1964年建筑工程部次正式頒布了JG 26一1964《無堿玻璃纖維紗》、JG 27―1964<<無堿玻璃纖維帶》、JG 28―1964《無堿玻璃纖維布》3個部頒標準。到了70年代,玻璃纖維生產逐步擴大,產品的品種規格逐漸增多,1972年由南京玻璃纖維工業研究設計院負責,除對上述3個無堿玻璃纖維產品標準進行修訂外,還制定了《中堿玻璃纖維布》、《玻璃纖維制品試驗方法》等18個標準。1973年共和國基本建設委員會正式頒布了這21個標準,實施日期為1973年7月1日。同時也對1962年制定的統一標準進行了修訂,對那些未列入部頒標準的產品和規格,繼續以統一企業標準的形式發布。這些工作,對統一玻璃纖維產品規格和提高產品質量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70年代末期,開始對國民經濟體制進行改革,企業自主權擴大,統一的企業標準已不利于產品品種的發展和質量的提高,為了更好地做到產銷對路,為用戶服務,建筑材料工業部決定逐步廢止統一企業標準,轉化為企業自訂標準。1980年由南京玻璃纖維工業研究設計院負責對玻璃纖維標
準進行全面的制修訂,原21個部頒標準除2個標準外,對6個標準進行了修訂,對其余標準進行了清理、合并和重新起草。1981年建筑材料工業部正式頒布了這些標準共計土7個。
       進入80年代,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玻璃纖維工業已形成了以16家國有大中型企業為核心,幾十個地方企業為骨干,年產量4.6萬噸的生產規模,產量約居第七位。玻璃纖維制品在國防軍工、石油化工、機械電力、煤炭冶金等各方面得到了廣泛的應用,發展了一大批適合國情的新品種,基本上滿足了國內需要。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對外交流的不斷擴大,國外先進技術和先進標準不斷引進,我國玻璃纖維產品與國外先進水平之間的差距也越來越明顯地暴露出來。由于主體工藝和設備仍局限在蘇聯模式的框框中,沒有大的突破,無論是在技術、質量、品種還是在能耗、勞動生產率和勞動條,等方面都與國外先進水平相差較大。特別是在質量方面,長期存在著單絲直徑和原絲號數不勻、布面不平、匹長短、外觀疵點多、浸潤劑性能差等老大難問題,產品規格少且不限套。而且在許多方面如無紡和混紡方面還是空白。標準和測試手段的差別也很大,歐美、日本等發達都采用以90支為基數的紗支系列,其原絲系列為0.9支、1.8支、3.6支、5支、7.5支、11支、22.5支、45支、90支、180支、360支,而我國在無堿纖維方面,仍采用前蘇聯50年代的以80支為基數,如10支、20支、40支,80支、160支、220支、360支、600支,中堿纖維則采用通用的90支為基數的紗支系列,兩者長期得不到統一。70年代末期,前蘇聯也改為采用以90支為基數的紗支系列,這樣我國的無堿系列便在上獨一無二。使得我國玻璃纖維產品在走向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競爭上遇到了很大的困難,成為標準化工作的一大難題。1983年在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政策的引導下,玻璃纖維標準化工作者又開始對玻璃纖維標準進行全面的制修訂。在1983年至1994年的十多年中,共制定玻璃纖維標準和行業標準47個,其中基礎標準4個,方法標準21個,產品標準22個。這期間又可分為兩個階段,第―階段是1983年至1989年,主要是制定基礎標準和方法標準,共制定了玻璃纖維術語和代號標準4個,玻璃纖維氈的試驗方法標準2個,玻璃纖維紗線試驗方法標準6個,玻璃纖維織物試驗方法標準6個,玻璃纖維通用方法標準2個共20個標準和4個玻璃球的產品方法部頒標準。20個標準除術語和代號4個標準外,其余16個試驗方法標準全部是等同或等效采用ISO標準。但是由于產品標準還未進行修訂,產品標準中引用的試驗方法仍為老標準,因此這些標準并未得到有效的執行。第二階段是1990年至1994年,這期間主要是制定產品標準,雖然當時引進國外先進生產技術和裝備的珠海經濟特區玻璃纖維企業有限公司已正式投產,但國內占主導地位的仍為傳統產品,無堿系列產品紗支與國外不同,造成紗線和織物的規格與國外產品不對應,無可比性,而中堿產品又為我國所獨有,國外無同類產品可進行性能對比。在浸潤劑上,國外紡織型為淀粉類而我國為石蠟乳劑,增強型浸潤劑國外為偶聯型,而國內大多是不含偶聯劑的,無增強可言;在生產工藝上,國外多為軟筒拉絲,而我國為硬簡拉絲,造成原絲無法干燥處理,含水率高。這些都給制訂產品標準帶來了很大的因難。則此這期間制訂玻璃纖維產品標準在參考國外先進標準的基礎上帶有很多的特色。1992年建筑材料工業局以建材生管發[1992]551號文件發布了《玻璃纖維原絲系列表》,以推動產品品種規格靠中際先進水平,但由于更改紗支系列涉及到生產工藝參數、工藝技術、產品品種結構等一系列問題,新的原絲系列在玻璃纖維行業,尤其中大企業和老企業中推行比較困難。
      90年代中期,隨著經濟的騰飛,玻璃纖維工業也得到了飛速的發展。珠悔玻璃纖維企業有限公司經過幾年的發展,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在1995年又進行了擴產,同時浙江巨石集閉公司、重慶國際復合材料公司、重慶玻璃纖維廠、山東泰山玻璃纖維有限公司等池窯拉絲生產線相繼投產,使得池窯法生產的產品在玻璃纖維產品中所占的比重大幅度上升,尤其是在增強制品方面,不但填補了國內空白,迅速占領了市場,而且產品大量山口。這些池窯的投產,提高了我國玻璃纖維工業的生產水平和產品質量水平,縮小了與發達的差距,使我國玻璃纖維產品總體質量上了一個臺階。1999年根據經濟發展要求,建筑材料工業局提出了“控制總量、調整結構、淘汰落后”的建材工業發展的總體思想。按照這個思想的要求,我國玻璃纖維工業正在進行大的結構調整,逐步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從坩堝拉絲向技術裝備更先進、勞動生產率更高的池窯拉絲發展。為了適應玻璃纖維發展的要求,原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了對玻璃纖維標準進行全面制修訂的計劃,按照"優先轉化或等效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淘汰落后產品,提高我國玻璃纖維生產水平,促進國際貿易,適應國民經濟發展和中防建設的要求”的原則,由玻璃纖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來負責組織,玻璃纖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牽頭,吸收國內大中型骨干企業參加。在1999年至2000年一年多的時間內,對玻璃纖維標睢進行了一次全面的制修訂,從術語代號標準,到試驗方法標準以及一些產量大涉及廣技術先進的產品標準一同制訂.共制(修)訂標準24個。現在這些標準已正頒發,相信這些標準的實施,將又一次對我國玻璃纖維產品質量的提高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