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核查人員的管理
第五十一條 核查人員需取得相應資質,方可從事企業實地核查工作。
第五十二條 核查人員包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注冊審查員(以下簡稱審查員)、高級審查員和技術專家。
第五十三條 審查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齡在65周歲(含65周歲)以下;
(二)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或者中級(含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三)熟悉相關產品生產工藝、產品質量標準和質量管理體系;
(四)從事質量工作滿5年。
第五十四條 許可證辦公室對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者審查機構培訓的人員進行考核注冊,并批準后頒發審查員注冊證書,證書有效期3年。
第五十五條 審查員注冊證書期滿前3個月內應當按規定申請換證,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在65周歲(含65周歲)以下;
(二)在證書有效期內至少完成6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
(三)每年至少參加15小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相關工作培訓;
(四)遵守審查員行為規范,無違法違規行為。
高級審查員在證書有效期內,滿足前款規定的條件并每年至少擔任審查組長3次的,方可按規定換發高級審查員注冊證書;僅滿足前款規定條件的,可換發審查員證書。
第五十六條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者審查機構負責組織審查員期滿換證申報工作,許可證辦公室負責為符合換證條件的人員換發證書。
第五十七條 審查員申請晉升高級審查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注冊證書有效期內,至少完成10次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并擔任6次以上審查組長;
(二)每年參加20小時以上生產許可證相關工作培訓;
(三)遵守審查員行為規范,無違法違規行為。
第五十八條 申請晉級人員向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者審查機構提出晉級申請,許可證辦公室對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者審查機構上報的申請晉級人員進行考核,符合晉級要求的,經許可證辦公室批準后,頒發高級審查員注冊證書,證書有效期3年。
第五十九條 技術專家是指未取得審查員注冊證書,但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為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提供技術咨詢的有關人員。
第六十條 申請技術專家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大學本科(含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高級技術職稱;
(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三)精通相關產品專業知識并屬于相關領域的技術。
第六十一條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者審查機構可以根據需要,向許可證辦公室提出技術專家備案申請,經許可證辦公室批準后,可參加企業的實地核查工作。
第六十二條 技術專家參加企業實地核查工作時,不作為審查組成員,不參與做出審查結論。
第六十三條 注冊證書持有者應當妥善保管證書,證書遺失或者損毀,應當及時申請補領。
第六十四條 核查人員應當按照產品實施細則的規定開展企業實地核查。進行核查時,需要向被核查企業出示相關證件。
第六十五條 核查人員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不得刁難企業,不得索取、收受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不當利益。
第五十二條 核查人員包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注冊審查員(以下簡稱審查員)、高級審查員和技術專家。
第五十三條 審查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齡在65周歲(含65周歲)以下;
(二)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或者中級(含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三)熟悉相關產品生產工藝、產品質量標準和質量管理體系;
(四)從事質量工作滿5年。
第五十四條 許可證辦公室對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者審查機構培訓的人員進行考核注冊,并批準后頒發審查員注冊證書,證書有效期3年。
第五十五條 審查員注冊證書期滿前3個月內應當按規定申請換證,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在65周歲(含65周歲)以下;
(二)在證書有效期內至少完成6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
(三)每年至少參加15小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相關工作培訓;
(四)遵守審查員行為規范,無違法違規行為。
高級審查員在證書有效期內,滿足前款規定的條件并每年至少擔任審查組長3次的,方可按規定換發高級審查員注冊證書;僅滿足前款規定條件的,可換發審查員證書。
第五十六條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者審查機構負責組織審查員期滿換證申報工作,許可證辦公室負責為符合換證條件的人員換發證書。
第五十七條 審查員申請晉升高級審查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注冊證書有效期內,至少完成10次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并擔任6次以上審查組長;
(二)每年參加20小時以上生產許可證相關工作培訓;
(三)遵守審查員行為規范,無違法違規行為。
第五十八條 申請晉級人員向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者審查機構提出晉級申請,許可證辦公室對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者審查機構上報的申請晉級人員進行考核,符合晉級要求的,經許可證辦公室批準后,頒發高級審查員注冊證書,證書有效期3年。
第五十九條 技術專家是指未取得審查員注冊證書,但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為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提供技術咨詢的有關人員。
第六十條 申請技術專家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大學本科(含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高級技術職稱;
(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三)精通相關產品專業知識并屬于相關領域的技術。
第六十一條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者審查機構可以根據需要,向許可證辦公室提出技術專家備案申請,經許可證辦公室批準后,可參加企業的實地核查工作。
第六十二條 技術專家參加企業實地核查工作時,不作為審查組成員,不參與做出審查結論。
第六十三條 注冊證書持有者應當妥善保管證書,證書遺失或者損毀,應當及時申請補領。
第六十四條 核查人員應當按照產品實施細則的規定開展企業實地核查。進行核查時,需要向被核查企業出示相關證件。
第六十五條 核查人員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不得刁難企業,不得索取、收受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不當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