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許可程序(三)
第六節、審批與公布
企業申報材料經許可證審查中心材料審查、報許可證辦公室審定并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由質檢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證書并公布或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一、材料審查
許可證審查中心對上報的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核實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產品審查部和產品檢驗機構的審查工作符合規定的程序和時限,產品檢驗機構具有相應的資格,企業申報材料符合規定的要求,參與審查工作的工作人員符合規定的資質要求,將審查的情況同核準的企業名單報許可證辦公室審定,并提出對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產品審查部和產品檢驗機構的審查工作進行抽查的建議。
許可證審查中心對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產品審查部上報的企業不合格材料進行核實,并報許可證辦公室審定。
二、審定
許可證辦公室依照《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對許可證審查中心上報的合格企業進行審定。
許可證辦公室根據許可證審查中心審查的結果判斷審查工作質量,確認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產品審查部組織企業審查客觀、準確,材料與實際相符后,對許可證審查中心核準的企業及有關材料進行審定、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對不合格企業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對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產品審查部和產品檢驗機構的審查工作抽查安排進行審定。
三、發證
質檢總局對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企業頒發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證書上加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章,證書生效日期為作出準子許可決定的日期。生產許可證證書由許可證審查中心填寫打印,將證書發給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再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給申證企業。
對不合格的企業由質檢總局發放《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四、公布
質檢總局公布獲證企業名錄,是生產許可證制度實施的重要環節。不僅是獲證企業的需要,也是產品質量安全和廣大消費者消費的需要。根據質檢總局公布的名錄,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開展無證查處工作,可以限制和制約無證企業的生產和銷售,提高生產許可證制度實施的有效性,保護獲證企業的合法權益,保護消費者的質量安全,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公布的內容包括:
(1)獲證企業名稱;
(2)獲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名稱及產品明細;
(3)企業住所;
(4)生產地址;
(5)生產許可證編號;
(6)發證日期;
(7)生產許可證有效期。
公布的形式主要有三種。通常以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公布,也可以是幾種形式的組合:
(1)質檢總局在《質量報》或其他性報刊上統一公布;
(2)質檢總局分期分批以“獲證企業名錄匯編”的形式向公布;
(3)質檢總局通過網站向社會公布。質檢總局網站是:http//www.aqsiq.gov.cn。
第七節、生產許可證證書和標識
通過加強生產許可證證書和標識的管理,引導企業正確地使用生產許可證證書和標識,明示質量安全標志,保護企業、用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以下簡稱生產許可證證書)是由質檢總局頒發的、允許企業合法生產、銷售和經營性使用列入目錄產品的證明文件。它分為正本和副本,均有質檢總局的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產許可證證書由質檢總局統一印制。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發證的,其生產許可證證書由質檢總局統一印制,套印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印章。
證書式樣見附錄3。
生產許可證證書正本應當載明企業名稱、住所、生產地址、產品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日期、有效期。
生產許可證證書副本還應載明獲證產品信息和企業監督檢查記錄等內容。集團公司的生產許可證證書還載明與其一起申請辦理的所屬單位的名稱、生產地址和產品名稱,其中獲證產品的產品信息應與所屬單位對應。企業監督檢查記錄包括變更記錄、日常監督檢查情況、重大質量事故、企業自查情況記錄等。
二、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1.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內容
產品標識是在產品上或其包裝上用于識別產品或其特征、特性所做的各種表述和指示的總稱。目的是給產品的銷售者、消費者及用戶提供有關產品的真實信息,起到指導消費的作用。產品標識可以用文字、符號、標記、數字、圖案等表示。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屬于產品質量標志的一種,是產品標識的組成部分。
生產許可證標志由“質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頭(QS)和“質量安全”中文字樣組成。標志主色調為藍色,字母“Q”與“質量安全”四個中文字樣為藍色,字母“S”為白色。QS標志由企業自行?。ㄙN)??梢园凑找幎ǚ糯蠡蛘呖s小。標志式樣見附錄3。
生產許可證編號采用大寫漢語拼音XK加十位阿拉伯數字編碼組成。XK××-×××-×××××。其中,XK代表許可,前兩位(××)代表行業編號,中間三位(×××)代表產品編號,后五位(×××××)代表企業生產許可證編號。
2. 生產許可證標志制度
當前,重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十分突出,假冒偽劣屢禁不止,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不僅消費者缺少安全感,很難在購買前辨認產品是否安全;就連行政執法部門監督檢查的難度也在增加,很多情況下難以用簡便的方法現場識別。這樣,一方面要求政府執法部門不斷提高工作水平,消費者增強識別能力;另一方面,建立生產許可證標志制度,統一規范生產許可證標志,達到方便消費者辨認、識別,從市場準入的角度便于監督加強管理。
在這方面,國外已有比較成熟的做法。我國生產許可證制度在借鑒美國、歐盟、日本等發達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我國的實際,把企業自我聲明和政府標識管理相結合,按照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和WTO規則的原則,對企業生產列入目錄內產品,要求必須取得生產許可證,同時在其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生產許可證標志屬于質量標志,其主要作用:一是表明本產品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二是企業明示本產品符合重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基本要求。政府通過對生產許可證標志監督管理,有利于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有利于消費者識別,有利于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生產許可證標志按照方便企業、易于識別、便于監督的原則進行監督管理?!胺奖闫髽I”就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標志由企業自行加貼,可以把生產許可證標志直接印刷在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耙子谧R別”就是生產許可證標志由“質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頭“QS”組成,簡潔明了?!氨阌诒O督”就是監督部門可以通過生產許可證標志加強對目錄產品的監督管理。
3.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標注要求
企業必須在其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標注的裸裝產品,可以不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這里有三方面的要求:一是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位置應當易于識別和查驗。二是根據產品的不同特點,企業取得的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先應在其產品上標注;其次應在其包裝或說明書上標注;也可以在其產品、包裝、說明書上同時標注。三是不屬于列入目錄管理的產品和屬于列入目錄管理的而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不能在其產品或包裝、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根據不同類別的產品,其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所標注的部位,應嚴格按照該產品發證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例如復混肥應在其包裝袋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帶肋鋼筋、圓股鋼絲繩無外包裝物的,可以在吊牌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生產許可證證書、標志和編號。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生產許可證證書、標志和編號。
第八節、集團公司的生產許可
本節主要說明集團公司生產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證書與標識等問題。
一、集團公司生產許可證的申請
1.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產基地(以下統稱所屬單位)具有法人資格的,可以單獨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不能以所屬單位名義單獨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
2.各所屬單位無論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均可以與集團公司一起提出辦理生產許可證申請。
2.所屬單位與集團公司一起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時,其證書上打印集團公司的名稱,
準予許可的所屬單位、集團公司及其獲證產品明細在副本上體現。
三、標注
1. 所屬單位具有法人資格的,在單獨辦理生產許可證時,其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應當標注所屬單位的名稱、住所、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2.所屬單位和集團公司一起辦理生產許可證的,應當在其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分別標注集團公司和所屬單位的名稱、住所,以及集團公司的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或者僅標注集團公司的名稱、住所和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第九節、委托加工產品備案
從事委托加工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的產品的委托企業和被委托企業,必須分別到所在地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申請備案。
一、委托加工企業的基本條件
1.委托企業申請備案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當覆蓋申請委托加工備案的產品;
(2)申請委托加工備案產品涉及產業政策的,應符合產業政策有關要求;
(3)已簽訂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證,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須明確委托企業負責全部產品銷售。
2.被委托企業申請備案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當覆蓋申請委托加工備案產品;
(2)已獲得生產許可證,產品明細覆蓋委托加工產品;
(3)已簽訂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證,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須明確委托企亞負責全部產品銷售。
二、委托加工備案程序
1.委托企業和被委托企業分別向其所在地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提出備案申請,并分別提交以下備案申請材料:
(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委托加工備案申請書》一式二份;
(2)委托企業和被委托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 被委托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4)公證的委托加工合同復印件。
2.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應當自收到委托加工備案申請之日起5日內,進行必要的核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備案。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三、委托加工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委托企業和被委托企業的雙方均辦理完備案手續后,方可從事委托加工。
委托加工企業必須按照備案的標注內容,在其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進行標注。
委托企業具有其委托加工的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標注委托企業的名稱、住所和被委托企業的名稱、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或者標注委托企業的名稱、住所、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委托企業不具有其委托加工的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標注委托企業的名稱、住所,以及被委托企業的名稱、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第十節、其他情況
生產許可證發證結束后,常常還會遇到其他一些情況,如獲證企業生產許可證的更名及獲證企業補領生產許可證證書等幾種情況,本節予以簡要闡述。
一、獲證企業證書增項
獲證企業增加產品單元、規格、產品升級以及集團公司增加所屬單位的,應按照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產品實施細則的要求辦理變更手續。符合條件的,由質檢總局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換發生產許可證證書,但有效期不變。
企業增加產品單元、規格、產品升級以及集團公司增加所屬單位所需的材料由產品審查部上報許可證辦公室,主要有:
(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2)按照產品實施細則要求的企業實地核查報告或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3)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
二、實施細則發生較大改變
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因有關法律法規、產品標準及技術要求發生較大改變時,由產品審查部提出修訂產品實施細則的建議,經許可證辦公室批準后,產品審查部和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應按照新舊實施細則要求的差異組織必要的補充實地核查和產品檢驗。
三、企業條件發生較大變化
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企業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較大變化的(包括生產地址變更、生產線重大技術改造等),企業應當及時向其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產品審查部或者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應當按照產品實施細則的規定重新組織實地核查和產品檢驗。對符合條件的,重新核發證書,證書有效期為自批準之日起5年。對不符合條件的,發《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四、獲證企業名稱變更
企業名稱、住所名稱、生產地址名稱發生變化和住所遷移而企業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未發生變化的,企業應當在變更名稱后1個月內向企業所在地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生產許可證名稱變更申請。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自受理企業名稱變更申請之日起5日內將變更材料上報許可證審查中心。
許可證審查中心自收到企業變更材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后報許可證辦公室批準。
質檢總局自收到上報的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變更的決定。對于符合變更條件的,頒發新證書,但證書編號、有效期不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告知企業,并說明理由。
企業名稱變更所需的材料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上報許可證審查中心,主要有:
(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2)變更前、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加蓋公章;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更名證明原件或復印件(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確認蓋章),證明應明確企業名稱變更前后的關系;
(4)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企業住所、生產地址名稱變更所需的材料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上報許可證審查中心,主要有:
(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2)變更前、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加蓋公章;
(3)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4)當地公安部門或有關政府部門的變更證明原件或復印件(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確認蓋章)。
五、證書補領
企業應當妥善保管生產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證書遺失或者毀損,應當向企業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補領生產許可證申請。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自受理企業補領生產許可證申請之日起5日內,將補領申請材料上報許可證審查中心。
許可證審查中心自收到企業補領生產許可證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申報材料書面審核,報送許可證辦公室批準。
許可證辦公室自收到各省級許可證辦公室上報的企業補領生產許可證材料之日起25日內,完成申報材料的書面審核,并由質檢總局作出是否準予補領的決定。對于符合條件的,頒發新證書,但證書編號、有效期不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告知企業,并說明理由。
企業補領生產許可證證書所需的材料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上報許可證辦公室,主要有:
(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補領申請書》;
(2)企業遺失、毀壞聲明原件,企業應在《質量報》或當地省級主要報紙上刊登遺失、毀壞聲明,并注明該企業名稱、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名稱、發證日期及有效期;
(3)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企業加蓋公章。
六、證書更正
對生產許可證證書打印有誤的,可以通過一定的程序予以更正。
1.名稱有誤證書更正,所需的材料由產品審查部或省級許可證辦公室上報許可證辦公室,主要有:
(1)《生產許可證更正登記表》,由產品審查部或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簽署意見并蓋章;
(2)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加蓋公章;
(3)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2.產品內容有誤證書更正,所需的材料由產品審查部或省級許可證辦公室上報許可證辦公室,主要有:
(1)《生產許可證更正登記表》,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將相關證書報送產品審查部,產品審查部簽署意見并蓋章;
(2)需更正的生產許可證正本或副本原件。
企業申報材料經許可證審查中心材料審查、報許可證辦公室審定并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由質檢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證書并公布或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一、材料審查
許可證審查中心對上報的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核實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產品審查部和產品檢驗機構的審查工作符合規定的程序和時限,產品檢驗機構具有相應的資格,企業申報材料符合規定的要求,參與審查工作的工作人員符合規定的資質要求,將審查的情況同核準的企業名單報許可證辦公室審定,并提出對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產品審查部和產品檢驗機構的審查工作進行抽查的建議。
許可證審查中心對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產品審查部上報的企業不合格材料進行核實,并報許可證辦公室審定。
二、審定
許可證辦公室依照《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對許可證審查中心上報的合格企業進行審定。
許可證辦公室根據許可證審查中心審查的結果判斷審查工作質量,確認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產品審查部組織企業審查客觀、準確,材料與實際相符后,對許可證審查中心核準的企業及有關材料進行審定、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對不合格企業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對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產品審查部和產品檢驗機構的審查工作抽查安排進行審定。
三、發證
質檢總局對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企業頒發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證書上加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章,證書生效日期為作出準子許可決定的日期。生產許可證證書由許可證審查中心填寫打印,將證書發給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再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給申證企業。
對不合格的企業由質檢總局發放《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四、公布
質檢總局公布獲證企業名錄,是生產許可證制度實施的重要環節。不僅是獲證企業的需要,也是產品質量安全和廣大消費者消費的需要。根據質檢總局公布的名錄,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開展無證查處工作,可以限制和制約無證企業的生產和銷售,提高生產許可證制度實施的有效性,保護獲證企業的合法權益,保護消費者的質量安全,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公布的內容包括:
(1)獲證企業名稱;
(2)獲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名稱及產品明細;
(3)企業住所;
(4)生產地址;
(5)生產許可證編號;
(6)發證日期;
(7)生產許可證有效期。
公布的形式主要有三種。通常以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公布,也可以是幾種形式的組合:
(1)質檢總局在《質量報》或其他性報刊上統一公布;
(2)質檢總局分期分批以“獲證企業名錄匯編”的形式向公布;
(3)質檢總局通過網站向社會公布。質檢總局網站是:http//www.aqsiq.gov.cn。
第七節、生產許可證證書和標識
通過加強生產許可證證書和標識的管理,引導企業正確地使用生產許可證證書和標識,明示質量安全標志,保護企業、用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以下簡稱生產許可證證書)是由質檢總局頒發的、允許企業合法生產、銷售和經營性使用列入目錄產品的證明文件。它分為正本和副本,均有質檢總局的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產許可證證書由質檢總局統一印制。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發證的,其生產許可證證書由質檢總局統一印制,套印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印章。
證書式樣見附錄3。
生產許可證證書正本應當載明企業名稱、住所、生產地址、產品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日期、有效期。
生產許可證證書副本還應載明獲證產品信息和企業監督檢查記錄等內容。集團公司的生產許可證證書還載明與其一起申請辦理的所屬單位的名稱、生產地址和產品名稱,其中獲證產品的產品信息應與所屬單位對應。企業監督檢查記錄包括變更記錄、日常監督檢查情況、重大質量事故、企業自查情況記錄等。
二、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1.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內容
產品標識是在產品上或其包裝上用于識別產品或其特征、特性所做的各種表述和指示的總稱。目的是給產品的銷售者、消費者及用戶提供有關產品的真實信息,起到指導消費的作用。產品標識可以用文字、符號、標記、數字、圖案等表示。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屬于產品質量標志的一種,是產品標識的組成部分。
生產許可證標志由“質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頭(QS)和“質量安全”中文字樣組成。標志主色調為藍色,字母“Q”與“質量安全”四個中文字樣為藍色,字母“S”為白色。QS標志由企業自行?。ㄙN)??梢园凑找幎ǚ糯蠡蛘呖s小。標志式樣見附錄3。
生產許可證編號采用大寫漢語拼音XK加十位阿拉伯數字編碼組成。XK××-×××-×××××。其中,XK代表許可,前兩位(××)代表行業編號,中間三位(×××)代表產品編號,后五位(×××××)代表企業生產許可證編號。
2. 生產許可證標志制度
當前,重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十分突出,假冒偽劣屢禁不止,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不僅消費者缺少安全感,很難在購買前辨認產品是否安全;就連行政執法部門監督檢查的難度也在增加,很多情況下難以用簡便的方法現場識別。這樣,一方面要求政府執法部門不斷提高工作水平,消費者增強識別能力;另一方面,建立生產許可證標志制度,統一規范生產許可證標志,達到方便消費者辨認、識別,從市場準入的角度便于監督加強管理。
在這方面,國外已有比較成熟的做法。我國生產許可證制度在借鑒美國、歐盟、日本等發達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我國的實際,把企業自我聲明和政府標識管理相結合,按照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和WTO規則的原則,對企業生產列入目錄內產品,要求必須取得生產許可證,同時在其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生產許可證標志屬于質量標志,其主要作用:一是表明本產品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二是企業明示本產品符合重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基本要求。政府通過對生產許可證標志監督管理,有利于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有利于消費者識別,有利于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生產許可證標志按照方便企業、易于識別、便于監督的原則進行監督管理?!胺奖闫髽I”就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標志由企業自行加貼,可以把生產許可證標志直接印刷在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耙子谧R別”就是生產許可證標志由“質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頭“QS”組成,簡潔明了?!氨阌诒O督”就是監督部門可以通過生產許可證標志加強對目錄產品的監督管理。
3.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標注要求
企業必須在其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標注的裸裝產品,可以不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這里有三方面的要求:一是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位置應當易于識別和查驗。二是根據產品的不同特點,企業取得的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先應在其產品上標注;其次應在其包裝或說明書上標注;也可以在其產品、包裝、說明書上同時標注。三是不屬于列入目錄管理的產品和屬于列入目錄管理的而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不能在其產品或包裝、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根據不同類別的產品,其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所標注的部位,應嚴格按照該產品發證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例如復混肥應在其包裝袋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帶肋鋼筋、圓股鋼絲繩無外包裝物的,可以在吊牌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生產許可證證書、標志和編號。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生產許可證證書、標志和編號。
第八節、集團公司的生產許可
本節主要說明集團公司生產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證書與標識等問題。
一、集團公司生產許可證的申請
1.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產基地(以下統稱所屬單位)具有法人資格的,可以單獨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不能以所屬單位名義單獨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
2.各所屬單位無論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均可以與集團公司一起提出辦理生產許可證申請。
2.所屬單位與集團公司一起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時,其證書上打印集團公司的名稱,
準予許可的所屬單位、集團公司及其獲證產品明細在副本上體現。
三、標注
1. 所屬單位具有法人資格的,在單獨辦理生產許可證時,其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應當標注所屬單位的名稱、住所、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2.所屬單位和集團公司一起辦理生產許可證的,應當在其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分別標注集團公司和所屬單位的名稱、住所,以及集團公司的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或者僅標注集團公司的名稱、住所和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第九節、委托加工產品備案
從事委托加工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的產品的委托企業和被委托企業,必須分別到所在地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申請備案。
一、委托加工企業的基本條件
1.委托企業申請備案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當覆蓋申請委托加工備案的產品;
(2)申請委托加工備案產品涉及產業政策的,應符合產業政策有關要求;
(3)已簽訂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證,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須明確委托企業負責全部產品銷售。
2.被委托企業申請備案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當覆蓋申請委托加工備案產品;
(2)已獲得生產許可證,產品明細覆蓋委托加工產品;
(3)已簽訂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證,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須明確委托企亞負責全部產品銷售。
二、委托加工備案程序
1.委托企業和被委托企業分別向其所在地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提出備案申請,并分別提交以下備案申請材料:
(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委托加工備案申請書》一式二份;
(2)委托企業和被委托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 被委托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4)公證的委托加工合同復印件。
2.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應當自收到委托加工備案申請之日起5日內,進行必要的核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備案。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三、委托加工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委托企業和被委托企業的雙方均辦理完備案手續后,方可從事委托加工。
委托加工企業必須按照備案的標注內容,在其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進行標注。
委托企業具有其委托加工的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標注委托企業的名稱、住所和被委托企業的名稱、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或者標注委托企業的名稱、住所、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委托企業不具有其委托加工的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標注委托企業的名稱、住所,以及被委托企業的名稱、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第十節、其他情況
生產許可證發證結束后,常常還會遇到其他一些情況,如獲證企業生產許可證的更名及獲證企業補領生產許可證證書等幾種情況,本節予以簡要闡述。
一、獲證企業證書增項
獲證企業增加產品單元、規格、產品升級以及集團公司增加所屬單位的,應按照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產品實施細則的要求辦理變更手續。符合條件的,由質檢總局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換發生產許可證證書,但有效期不變。
企業增加產品單元、規格、產品升級以及集團公司增加所屬單位所需的材料由產品審查部上報許可證辦公室,主要有:
(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2)按照產品實施細則要求的企業實地核查報告或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3)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
二、實施細則發生較大改變
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因有關法律法規、產品標準及技術要求發生較大改變時,由產品審查部提出修訂產品實施細則的建議,經許可證辦公室批準后,產品審查部和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應按照新舊實施細則要求的差異組織必要的補充實地核查和產品檢驗。
三、企業條件發生較大變化
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企業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較大變化的(包括生產地址變更、生產線重大技術改造等),企業應當及時向其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產品審查部或者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應當按照產品實施細則的規定重新組織實地核查和產品檢驗。對符合條件的,重新核發證書,證書有效期為自批準之日起5年。對不符合條件的,發《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四、獲證企業名稱變更
企業名稱、住所名稱、生產地址名稱發生變化和住所遷移而企業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未發生變化的,企業應當在變更名稱后1個月內向企業所在地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生產許可證名稱變更申請。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自受理企業名稱變更申請之日起5日內將變更材料上報許可證審查中心。
許可證審查中心自收到企業變更材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后報許可證辦公室批準。
質檢總局自收到上報的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變更的決定。對于符合變更條件的,頒發新證書,但證書編號、有效期不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告知企業,并說明理由。
企業名稱變更所需的材料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上報許可證審查中心,主要有:
(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2)變更前、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加蓋公章;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更名證明原件或復印件(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確認蓋章),證明應明確企業名稱變更前后的關系;
(4)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企業住所、生產地址名稱變更所需的材料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上報許可證審查中心,主要有:
(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2)變更前、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加蓋公章;
(3)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4)當地公安部門或有關政府部門的變更證明原件或復印件(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確認蓋章)。
五、證書補領
企業應當妥善保管生產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證書遺失或者毀損,應當向企業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補領生產許可證申請。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自受理企業補領生產許可證申請之日起5日內,將補領申請材料上報許可證審查中心。
許可證審查中心自收到企業補領生產許可證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申報材料書面審核,報送許可證辦公室批準。
許可證辦公室自收到各省級許可證辦公室上報的企業補領生產許可證材料之日起25日內,完成申報材料的書面審核,并由質檢總局作出是否準予補領的決定。對于符合條件的,頒發新證書,但證書編號、有效期不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告知企業,并說明理由。
企業補領生產許可證證書所需的材料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上報許可證辦公室,主要有:
(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補領申請書》;
(2)企業遺失、毀壞聲明原件,企業應在《質量報》或當地省級主要報紙上刊登遺失、毀壞聲明,并注明該企業名稱、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名稱、發證日期及有效期;
(3)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企業加蓋公章。
六、證書更正
對生產許可證證書打印有誤的,可以通過一定的程序予以更正。
1.名稱有誤證書更正,所需的材料由產品審查部或省級許可證辦公室上報許可證辦公室,主要有:
(1)《生產許可證更正登記表》,由產品審查部或省級許可證辦公室簽署意見并蓋章;
(2)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加蓋公章;
(3)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2.產品內容有誤證書更正,所需的材料由產品審查部或省級許可證辦公室上報許可證辦公室,主要有:
(1)《生產許可證更正登記表》,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將相關證書報送產品審查部,產品審查部簽署意見并蓋章;
(2)需更正的生產許可證正本或副本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