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科工委就船舶生產企業評價標準有關內容答問
近日,國防科工委頒布了《船舶生產企業生產條件基本要求及評價方法》(以下簡稱《船企評價標準》)。為幫助公眾更好地理解《船企評價標準》的有關內容,記者采訪了國防科工委副主任金壯龍。
問:為什么要制定《船企評價標準》?
答:船舶工業是為水上交通和海洋開發提供技術裝備的現代綜合性產業,是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行業。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船舶工業取得了長足發展。2006年,造船完工量1452萬載重噸,新承接船舶訂單4251萬載重噸,手持船舶訂單6872萬載重噸,分別占市場份額的19%、30%和24%。我國造船產量已連續12年位居第三,新承接船舶訂單位居第二。三大主流船型市場份額均位居第三,大型液化天然氣船等新船型及海洋工程裝備開發不斷取得新成果。
但是,船舶工業在持續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船舶生產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近年來,受旺盛的水運市場需求推動,中小型船舶制造企業數量劇增,據國防科工委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統計,共有各類船舶制造企業約3000家,其中規模以上的造船企業431家,總體呈企業數量偏多、水平較低、小而散的局面。有相當數量的中小型造船企業普遍存在生產硬件條件差、技術和管理水平落后、質量意識淡薄等問題,“灘涂造船”等不規范生產現象也還存在,造成一些低質量船舶進入運輸和生產領域。多年來,行業內一直強烈呼吁加強和規范船舶生產管理,代表和政協委員也曾多次就此問題提出建議和提案。
為保障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規范造船市場生產經營秩序,全面落實《船舶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實現船舶工業又好又快發展,國防科工委在大力促進船舶工業做大做強的同時,一直將規范船舶工業市場經濟秩序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2005年4月以來,交通部、國防科工委、農業部和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委開展了低質量船舶專項治理活動,納入本次專項治理范圍的造船廠(點)共1050家,約占造船企業總數的三分之一,通過專項治理,各地共關停并轉造船廠(點)457家,有效地遏制了非法違規造船現象,中小型船廠的生產條件和管理普遍得到改善,船舶建造質量不斷提高。與此同時,為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國防科工委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加大了制定相關法規和標準的工作力度,組織制定《船企評價標準》等行業管理標準,并積極推進《船舶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的立法進程,促進船舶生產盡快納入依法監管的軌道。
問:能否請您簡單介紹一下《船企評價標準》的主要內容?
答:《船企評價標準》規定了在共和國境內從事船舶生產(包括建造、改裝)的企業生產條件基本要求及其評價方法,適用于對各級各類從事鋼質、鋁質、纖維增強塑料和木質船舶生產企業具備的生產條件的評價,從事其他材質的船舶生產可參照采用,其適用范圍基本涵蓋了我國大中小型船舶生產企業。
該標準規定了船舶建造企業的基本生產條件要求,并對具體的評價方法進行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標準明確了適用范圍、船舶生產企業的級別類別、評分原則、通用要求、管理要求、人員要求、計量檢測要求、生產設施要求、生產設備要求及評價方法等,并有相應的附錄、附表。
問:標準中是如何對船舶生產企業進行分級分類的?
答:《船企評價標準》將民用船舶生產企業分為鋼質一般船舶生產企業、鋁質一般船舶生產企業、纖維增強塑料一般船舶生產企業、鋼質漁業船舶生產企業、纖維增強塑料漁業船舶生產企業、木質漁業船舶生產企業共6個大類。本標準中,一般船舶是指除漁業船舶以外的各類船舶。船舶材質是以主船體的材質來界定的,譬如,某企業所生產船舶的主船體材質為纖維增強塑料,上層建筑為鋁合金材料,則該企業歸屬于纖維增強塑料船舶生產企業。
在每個大類中,根據企業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并以允許生產的船舶種類和大小來具體分級分類,將所有船舶生產企業共劃分為29種類型。標準的分級分類充分體現了對船舶生產企業的分類指導和管理的原則,如對數量多、為普遍的鋼質一般船舶生產企業共分為3級12類,一級企業條件的設定體現了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二級企業條件的設定兼顧了企業的發展方向,三級企業條件的設定主要考慮了現有企業的生存空間。標準在規范船舶生產企業管理的同時,也體現出對企業發展的引導,既為各類各級企業設置了低“門檻”,也充分考慮到不同級別企業的生存、發展空間。
問:《船企評價標準》的評分體系是如何設計的?
答:《船企評價標準》是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企業進行評價的。各級各類一般船舶生產企業總分設定為滿分1000分,并細分為通用要求、管理要求、人員要求、計量檢測要求、生產設施要求、生產設備要求等6個評價要素;各級漁業船舶生產企業總分設定為滿分1100分,并細分為7個評價要素,除前述的6個要素外,增加了漁業船舶生產企業補充要求部分??偡趾透饕氐暮细穹址种稻鶠橄鄳獫M分分值的80%。其中,對部分關鍵條件,如政策要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圖紙、船臺(船塢)等設為“單項否定項”。
因此,企業經過現場評審,以下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合格,即:一是總分達到合格總分;二是各類現場評價要素均達到規定的合格分;三是設為“單項否定項”的項目評價全部合格。
問:目前共有多少家船舶生產企業,預計標準實施后,有多少可以達到相應級別和類別的要求?
答:據國防科工委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初步統計,共有各類船舶制造企業約3000家。截止到2006年底,納入船舶工業統計范圍的規模以上的船舶制造企業為400多家。
根據對造船企業現狀的調查,對照《船企評價標準》的要求,估計在標準實施后,大約50%-60%的企業可以比較順利通過本標準的評價,大約有20%-30%的企業需要進行一定的整改才能通過,其余的企業必須進行較大的技術改造,或實施兼并重組,否則難以通過。
問:國防科工委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在推進標準的貫徹和實施方面將采取哪些措施?
答:先是加強宣貫,國防科工委專門就《船企評價標準》頒布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并進行了網上訪談,此外,還在國防科工委門戶網站上設立了該標準的宣貫專欄。其次,要求各地區船舶行業管理部門組織相應的學習和培訓,國防科工委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也正在組織編制有關宣貫培訓材料,并將頒布有關實施指導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