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纖維工業協會第四屆理事會工作報告(二)

二參與行業管理,協調行業發展
  1. 建立健全行業準入及公告管理制度,引導行業規范發展
  2007年我國玻纖紗產量已躍居。為遏制玻璃纖維行業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盲目擴張,協會積極協助發改委制訂并出臺實施《玻璃纖維行業準入條件》(發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3號)。準入條件的出臺實施,扭轉了全行業盲目追求發展速度的觀念,有效緩解了當時產能過快增長的問題,并為我國三大玻纖生產基地(巨石、泰山玻纖、重慶國際)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為適應新形勢下玻纖行業發展需要,協會于2011年向工信部申請并承擔了行業準入條件的修訂工作。經過充分調研、論證和意見征集,《玻璃纖維行業準入條件(2012年修訂)》(工信部公告2012年第46號)和《玻璃纖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產業[2012]528號)于2012年底前順利出臺。本次準入條件的修訂,重點解決了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適應行業發展新形勢,提高行業準入門檻,控制產能無序增長,從優化增量轉變為優化存量。二是切實完善行業準入后續監督措施,尤其推動出臺行業準入公告管理及實施細則,明晰各方權利義務,確保行業準入政策得到重視和落實。為確保準入及公告管理政策的貫徹落實,協會先后組織召開了各類準入研討會、觀摩會、審核會等,并成立了玻璃纖維工業協會專家委員會,配合后續公告審核工作的展開。截止到目前,共有四批51家企業進入公告管理名單。名單的公布在行業內形成較大反響,公告企業的規范性、代表性和先進性日益凸顯。通過修訂準入門檻和實施公告管理制度,給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營造了良好的發展環境,促使達不到準入要求的企業,通過技術改造或聯合重組等方式尋找發展出路,有助于進一步推動行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為進一步改善玻璃纖維行業管理,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加大節能減排力度,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規范市場秩序,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協會于2019年起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委托,啟動新一輪行業準入政策修訂工作。協會通過調研走訪、組織專題研討會議等方式,形成《玻璃纖維行業規范條件(2019年修訂)》征求意見稿。新版規范條件在明確禁止建設中低端生產線、提升池窯生產線產能規模及技術要求的同時,一方面增加了關于各類高性能及特種玻纖項目準入要求,以適應行業供給側結構改革和差異化發展,另一方面是提升了環保、能耗、安全及職業衛生要求,引導企業加強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運營,進而轉型高質量發展。2020年7月13日,《玻璃纖維行業規范條件》由工信部正式發布實施。
  2. 積極淘汰落后產能,做好產業結構調整優化
  協會歷來十分重視產業政策對于行業轉型發展的引導作用,通過產業政策的及時調整,來促進行業產品結構、產能結構和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
  協會積極參與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等文件的修訂工作。“十二五”期間,“5萬噸/年及以上無堿玻璃纖維池窯拉絲技術和高性能玻璃纖維及制品技術開發與生產”、“中堿玻璃球生產線、鉑金坩堝球法拉絲玻璃纖維生產線”、“陶土坩堝玻璃纖維拉絲生產工藝與裝備”分別被列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版)》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名單。為適應行業發展,協會積極參與《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版)》的修訂工作,并將鼓勵類內容調整為“8萬噸/年及以上無堿玻璃纖維粗紗(單絲直徑>9微米)池窯拉絲技術,5萬噸/年及以上無堿玻璃纖維細紗(單絲直徑≤9微米)池窯拉絲技術,超細、高強高模、耐堿、低介電、高硅氧、可降解、異形截面等高性能玻璃纖維及玻纖制品技術開發與生產;玄武巖纖維池窯拉絲技術;碳化硅纖維、復合纖維;航空航天、環保、海工、電工電子、交通、能源、建筑、物聯網、畜牧養殖等領域用熱塑性、熱固性復合材料產品及其高效成型制備工藝和裝備;樹脂基復合材料廢棄物回收利用技術與裝備;20萬噸/年及以上礦物原料粉體加工生產線”,將限制類內容調整為“中堿玻璃纖維池窯法拉絲生產線;單窯規模小于8萬噸/年(不含)的無堿玻璃纖維粗紗池窯拉絲生產線;中堿、無堿、耐堿玻璃球窯生產線;中堿、無堿玻璃纖維代鉑坩堝拉絲生產線”,將淘汰類內容調整為“玻璃纖維陶土坩堝拉絲生產工藝與裝備”及“陶土坩堝拉絲玻璃纖維和制品及其增強塑料(玻璃鋼)制品”。
  在協助工信部做好玻纖行業準入及公告管理制度的修訂及宣貫實施基礎上,協會也積極參與到工信部《產業轉移指導目錄》、《工業轉型升級投資指南》等政策文件的修訂工作中。同時,針對陶土玻纖屢禁不止的問題,協會近年來一方面不斷收集、整理和報送有關舉報材料,協助河北、浙江等各地工業主管部門查處一批陶土生產企業和作坊,另一方面也在不斷尋求更有效的淘汰落后產能長效機制。2019年,經協會積極爭取,陶土玻纖被納入工信部、發改委、能源局等部門聯合組織的淘汰落后產能專項督察名單,協會秘書處也參與了實地核查工作,赴河北、河南、湖南等地進行現場督察,查處一批陶土玻纖落后產能,有效打擊了陶土玻纖落后產能近年來明顯增多的勢頭。
  此外,協會也積極參與由建材聯合會組織的建材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升級投資指南》、《建材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指導目錄》等產業結構調整指導類文件的制修訂和宣貫落實工作。其中,建材聯合會聯手15家專業協會共同制定的《建材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指導目錄》中,明確將“玻璃纖維陶土坩堝拉絲生產工藝與裝備、使用非耐堿玻纖或非低堿水泥生產的玻纖增強水泥(GRC)空心條板、陶土坩堝拉絲玻璃纖維和制品及其增強塑料(玻璃鋼)制品、陶土玻纖及其紡織制品、陶土玻纖增強塑料(玻璃鋼)制品、建筑外墻用中堿玻璃纖維網格布、中堿玻纖增強塑料(玻璃鋼)制品”列入淘汰名單。通過產業政策的及時修訂更新,引導行業不斷進行技術裝備和產品結構的優化升級,為先進技術、先進企業、先進產品,提供生存和發展的空間,確保行業正常市場秩序和健康發展勢頭。
  3. 建立健全節能減排政策,促進行業轉型綠色發展
  節約能源、降低能耗,減少污染物排放,是轉變發展思路、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徹底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途徑。協會歷來十分重視行業節能減排工作,除了在行業發展規劃及準入政策中對部分節能減排指標進行量化控制,協會還積極參與行業相關標準體系的建立健全。
  2009年由環科院標準所、輕工業清潔生產中心及協會組成的《玻璃纖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編制工作組成立。工作組對行業產污環節、污染物種類及規模等情況進行了系統調研與分析,并對企業污染物監測與治理進行指導。經過多輪調研與意見征集,標準草稿于2015年正式成稿。在提交環保部之前,協會于2015年8月9日至11日在泰安舉行專題研討會,對《玻璃纖維及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了通報,并就部分問題進行重點意見征集。2015年11月環保部在其網站就《玻璃纖維及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進行公開意見征集??紤]到近年來環保政策變化較大,行業節能減排水平提升較快,環保部于2018年組織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指標修訂并重新進行了二次公開意見征集。
  隨著近年來對重污染天氣的專項治理加強,行業在大氣污染防控與治理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行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水平有了大幅提升。為此,在與生態環境部及環境科學研究院的溝通下,協會近年來重點爭取了一批玻纖行業環保標準及政策,目前已經明確的包括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行業重污染天氣應對技術指南等,解決玻璃纖維行業環保標準及政策體系缺失的問題。在此基礎上,積極為行業爭取環保差異化優惠政策。其中,由協會全程參與修訂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已于2020年7月順利發布實施。新版指南將玻璃纖維行業分級管控績效指標體系從玻璃行業中脫離出來,一方面為玻璃纖維生產企業單獨設定了更高的績效指標要求,另一方面也給予了達標企業更加優惠的環保政策,尤其是對于采用純氧燃燒技術的玻纖池窯不再執行限產政策,保證了玻纖池窯的穩定生產。這對于采用連續式生產工藝,對窯爐運行工況要求極其嚴格的玻璃纖維池窯來講,意義重大。初步測算,僅此一項差異化環保優惠政策,就將為玻璃纖維行業帶來上億元的純收益。
  4. 配合做好外貿出口與海外投資,服務企業化發展
  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經濟發展陷入停滯。西方各國為保護本國實體經濟發展和轉移國內矛盾,大打貿易戰。對此,協會多方奔走,積極應對。2010年1月22日、1月29日,協會在京組織召開了應對歐盟、印度、土耳其、巴西、韓國對玻璃纖維反傾銷調查座談會。會議邀請商務部公平貿易局歐洲處顧宇副處長、亞洲處劉芳處長等政府領導到會給予指導,并邀請律師做法律講解。會議堅定了大家應對反傾銷訴訟的決心,同時在應對調查問卷、爭取市場經濟地位、進行無損抗辯和傾銷抗辯等方面做好準備。2018年中美貿易戰全面展開,協會秘書處與商務部及美國復合材料制造商協會積極進行溝通,并于2018年7月24日在北京組織召開了行業骨干企業座談會,就中美貿易摩擦及行業產能有序擴張等問題進行溝通協調,統一行動。
  除了應對貿易摩擦,協會近年來根據行業發展的形勢趨勢,積極向財政部、工信部、發改委及海關總署等部門反應行業訴求,努力為行業爭取進出口優惠政策。針對近年來電子紗及電子布制品的快速發展,協會及時向發改委、工信部等有關部門匯報,并請求其及時調整相關稅率政策。在協會不斷努力下,先后于2007年、2011年和2013年調高電子布進口暫定稅率,保護國內電子布生產企業。針對風電等細分市場需求快速膨脹,相關產品進出口數量快速增長的情況,協會向發改委、工信部等部門提出將玻璃纖維縫編氈產品單列稅目,便于進行行業統計、指導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后續差別化管理等工作。根據此建議,海關總署《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調整了相關稅目,將“70193900(其他玻璃纖維網、墊、板及類似無紡產品)”分解為“70193910(墊)”和“70193990(其他玻璃纖維無紡產品)”。此外,財政部、稅務總局2007年6月發布《關于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2007]90號),將包含玻璃纖維及制品在內的《商品綜合分類表》第七十章“玻璃及其制品”出口退稅率統一由13%調整為5%。對此,協會連續多年向有關方面進行反饋,上報《關于調整玻璃纖維出口退稅率的建議》,爭取恢復13%的出口退稅率。在協會努力爭取和各方溝通協調下,財政部于2018年先期將70199090目下“其它玻纖及制品”(主要為行業高附加值新產品)出口退稅率由5%提高至16%。2020年3月財政部稅務總局又將其它各類玻纖及玻纖制品的出口退稅率全部恢復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