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規劃》

    為落實“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削減10%的目標、推動現有燃煤電廠煙氣脫硫工程建設,日前發展改革委會同環??偩钟“l了《現有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規劃》?!兑巹潯吩诜治鑫覈济弘姀S二氧化硫治理現狀、面臨的形勢與任務的基礎上,提出了現有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的指導思想、原則、主要目標,以及重點項目與保障措施:“十一五”期間,現有燃煤電廠需安裝煙氣脫硫設施1.37億千瓦,形成二氧化硫減排能力約490萬噸。到2010年,現有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由2005年的1300萬噸減少到502萬噸,下降61.4%?!兑巹潯返膶嵤瑢崿F“十一五”時期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削減10%的約束性目標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將起到決定性作用。
  為實現上述目標,《規劃》提出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完善二氧化硫總量控制制度。二是強化政策引導,完善電價形成機制。三是加快脫硫產業化發展。四是充分發揮政府、行業組織和企業的作用
  根據《規劃》,發展改革委、環??偩謱⒚磕旯夹璋惭b煙氣脫硫設施的電廠名單、重點項目及完成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將加快制訂煙氣脫硫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技術規范,開展煙氣脫硫特許經營試點,加大對已投運煙氣脫硫設施運行的監管,對非正常停運煙氣脫硫設施加大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