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子管實用新型在被無效
2015年3月9日知識產權局復審委員會做出審查決定,宣告廣州市通柏通信設備有限公司的201220229261.7號實用新型相對于先前技術不具備創造性,全部無效。
該實用新型于2012年申請并命名為“光電纜保護管”,其實和通信行業常用的紡織子管相關。
在廣州通柏的實用新型被無效后不久,于12月25日,復審委員會再次做出審查決定,宣告常州南玻復合材料有限公司的201220492870.1號實用新型由于同樣的原因而全部無效。
該實用新型于2012年申請并命名為“一種編織子管”,其實也是和通信行業常用的紡織子管相關。
“關于紡織子管或柔性子管,美利肯公司擁有一系列和發明,及 ZL 00807334.1 號的獨家使用權,”美利肯公司市場總監 Jim Porterfield 先生說,“以上決定顯示了正致力于提高實用新型的質量。”
更多信息請關注復合材料信息網http://www.lzzz.net
該實用新型于2012年申請并命名為“光電纜保護管”,其實和通信行業常用的紡織子管相關。
在廣州通柏的實用新型被無效后不久,于12月25日,復審委員會再次做出審查決定,宣告常州南玻復合材料有限公司的201220492870.1號實用新型由于同樣的原因而全部無效。
該實用新型于2012年申請并命名為“一種編織子管”,其實也是和通信行業常用的紡織子管相關。
“關于紡織子管或柔性子管,美利肯公司擁有一系列和發明,及 ZL 00807334.1 號的獨家使用權,”美利肯公司市場總監 Jim Porterfield 先生說,“以上決定顯示了正致力于提高實用新型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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