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多倫動力島脫硫脫硝裝置執行新排放標準

  1月1日,“史上嚴”新《環境保護法》開始實施,大唐多倫煤化工動力島脫硫脫硝裝置煙氣系統及煙塵排放執行新標準,二氧化硫排放每標準立方米小于等于200毫克、氮氧化物100毫克、煙塵30毫克。
      
  大唐多倫煤化工項目屬于國內利用內蒙劣質褐煤作為原料生產烯烴產品的大型煤化工企業。動力分廠是配套建設的自備電廠,負責向化工區供汽、供電、供熱。按照項目原有環評批復,5臺鍋爐配套建設1套脫硫裝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工藝。該項目化工區整套化工裝置在調試運行期間,動力裝置因原料煤質太差、脫硫系統超出設計煙氣處理量20%以上。原有五臺爐共用一套脫硫吸收塔裝置,也嚴重制約著投運效率和檢修時效。該公司為了響應環保政策和“十二五”減排計劃,按照要求進行技術改造,2013年開始投入1億多元將動力分廠五爐一塔脫硫運行方式變更為五爐兩塔,同時建設了五套脫硝設施。
  目前,該項目新增脫硫脫硝裝置自2014年4月已陸續調試投用,正常狀態下二氧化硫排放濃度低于標準,項目具備了環保依法依規生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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