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零部件制造業相關政策法規分析

   (1)《關于加快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兼并重組的指導意見》(2013 年1 月)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兼并重組的指導意見》針對汽車行業提出推動整車企業橫向兼并重組、推動零部件企業兼并重組、支持大型汽車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向服務領域延伸、支持參與資源整合與經營四大思路,明確支持零部件骨干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擴大規模,與整車生產企業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系,發展戰略聯盟,實現專業化分工和協作化生產;鼓勵汽車企業“走出去”,把握時機開展跨國購,在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發展并完善生產和服務網絡,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增強國際競爭力。
  
  (2)《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 年)》(2012 年6 月)
  
  國務院發布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 年)》明確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技術路線和主要目標,提出了五大主要任務和六大保障措施。該規劃提出的目標包括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關鍵零部件技術整體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掌握混合動力、先進內燃機、高效變速器、汽車電子和輕量化材料等汽車節能關鍵核心技術,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企業,同時關鍵零部件技術水平和生產規?;緷M足國內市場需求。
  
 ?。?)《關于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發展的指導意見》(2011 年9 月)
  
  商務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技部等十部委發布的《關于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36 項建議以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并明確將新能源汽車產業列入國際化推進重點。該指導意見針對新能源汽車產業指出,推動傳統汽車制造企業向新能源汽車領域發展,培育本土龍頭企業和新能源汽車跨國公司;鼓勵境外申請;鼓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逐步與國際標準接軌;建立產業聯盟和行業中介組織,規范市場秩序;鼓勵新能源汽車零部件企業“走出去”,在海外投資建廠。
  
  (4)《關于促進我國汽車產品出口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2009 年10 月)
  
  商務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聯合發布的《關于促進我國汽車產品出口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從2009 年到2011 年力爭實現年均增長10%;到2015 年,汽車和零部件出口達到850 億美元,年均增長約20%;到2020 年實現我國汽車及零部件出口額占汽車產品貿易總額10%的戰略目標。
  
  該意見同時提出,著力培育我國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術的跨國汽車和零部件企業集團;零部件出口市場由以售后和維修市場為主向進入跨國公司供應配套鏈市場轉變。
  
 ?。?)《汽車產業發展政策(2009 年修訂)》(2009 年8 月)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2009年修訂)》指出,汽車零部件企業要適應國際產業發展趨勢,積極參與主機廠的產品開發工作。在關鍵汽車零部件領域要逐步形成系統開發能力,在一般汽車零部件領域要形成先進的產品開發和制造能力,滿足國內外市場的需要,努力進入國際汽車零部件采購體系。同時將引導社會資金投向汽車零部件生產領域,促使有比較優勢的零部件企業形成專化、大批量生產和模塊化供貨能力。對能為多個獨立的汽車整車生產企業配套和進入國際汽車零部件采購體系的零部件生產企業,在技術引進、技術改造、融資以及兼并重組等方面予以優先扶持。
  
 ?。?)《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2009 年3 月)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指出,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穩定汽車消費,加快結構調整,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產業升級,我國將以堅持擴大內需、堅持結構調整、堅持自主創新、堅持產業升級作為基本原則,推動我國汽車產業實現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該規劃同時提出 11 項產業具體扶持政策:減征乘用車購置稅;開展“汽車下鄉”;加快老舊汽車報廢更新;清理取消限購汽車的不合理規定;促進和規范汽車消費信貸;規范和促進二手車市場發展;加快城市道路交通體系建設;完善汽車企業重組政策;加大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投資力度;推廣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落實和完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
  
  自 2013 年以來,我國政府頒布的有關整車及零部件行業的其他主要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