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成立專家組審議汽車零件進口政策
10月26日,WTO做出終決定,就汽車零部件進口政策成立專家小組進行審議。這是加入WTO之后,遇到的起交付專家小組裁決的案件。
此前已經在WTO爭端解決機構9月28日的次會議上拒絕了歐盟、美國、加拿大要求成立專家小組的要求,按照WTO有關規定,在10月26日的第二次會議上,政府無權再次拒絕。
因此,當歐、美、加三方再次提出該要求時,專家小組自動成立。
如果專家小組裁決汽車零部件進口政策確有違反WTO條例之處,則必須更正相關政策。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在WTO爭端解決機制中,如果雙方調解未果,就將由爭端解決機制機構成立專家組來進行國際仲裁。專家小組通常由三名來自不同、并且得到申訴雙方同意的專家組成,他們將在6個月的時間內審查證據,做出裁決。
在專家小組提出裁決報告之后,各方仍然可以上訴,但是上訴時已經沒有機會再進行證據審查或者提出新的證據,只能就法律問題上訴,來推翻或修改專家小組的結論。
在整個訴訟期間,雙方隨時可以選擇和解而終止訴訟。而裁決之后,敗訴方必須立即糾正,否則將要做出補償或者承擔處罰。但是由此前的案例和相關規定來看,專家小組仲裁可能會花費一年以上的時間,才能做出后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