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就推遲實施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發布公告
近日,海關總署“關于推遲實施有關整車特征的進口價格百分比界定標準以及有關汽車總成(系統)特征的A、B類關鍵件的區分標準”的公告悄然發布。按照這一公告,原定于2006年7月1日實施的《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推遲至2008年7月1日實施。
2005年3月,海關總署等四部委聯合發布《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根據該這一規定,通過進口全散件(CKD)或半散件(SKD)組裝汽車,進口零部件的價格總和達到該車型整車總價格的60%等符合“整車特征”的進口零部件都要交納整車關稅。
由于目前整車進口關稅稅率為25%,零部件則為10%,兩者稅差15%,因此從2005年底開始,歐盟就對汽車零部件進口政策表示不滿。2006年3月30日,歐盟和美國共同向世貿組織提起申訴,對《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提出疑義,要求盡快修改汽車零部件關稅政策。此后,與歐盟的零部件政策之爭逐漸升級。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推遲實施的政策正是《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中的關鍵兩點,因而對于寶馬、奔馳等在生產豪華車的廠商來說,將贏得為期兩年的過渡期。
據悉,盡管豪華車有兩年過渡時間,但對于那些國產化率超低的車型來說,《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目前仍會予以限制。
2005年3月,海關總署等四部委聯合發布《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根據該這一規定,通過進口全散件(CKD)或半散件(SKD)組裝汽車,進口零部件的價格總和達到該車型整車總價格的60%等符合“整車特征”的進口零部件都要交納整車關稅。
由于目前整車進口關稅稅率為25%,零部件則為10%,兩者稅差15%,因此從2005年底開始,歐盟就對汽車零部件進口政策表示不滿。2006年3月30日,歐盟和美國共同向世貿組織提起申訴,對《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提出疑義,要求盡快修改汽車零部件關稅政策。此后,與歐盟的零部件政策之爭逐漸升級。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推遲實施的政策正是《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中的關鍵兩點,因而對于寶馬、奔馳等在生產豪華車的廠商來說,將贏得為期兩年的過渡期。
據悉,盡管豪華車有兩年過渡時間,但對于那些國產化率超低的車型來說,《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目前仍會予以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