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讓可再生能源“有利可圖”
位于德國南部巴伐利亞的米爾豪森農場是目前全大的太陽能采集轉化基地,它的投資者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動力照明公司。公司席執行官托馬斯?丁伍迪說:“在德國投資可再生能源開發有數不盡的機會,因為政府創造了一個鼓勵大型投資的環境?!?BR> 德國在發展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決心和努力毋庸置疑。目前,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都把德國當作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實驗室”。由于德國嚴重依賴石油和天然氣進口,早在德國前總理施羅德在任期間,政府就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法律,鼓勵發展可再生能源,同時通過增加稅收等方式減少了對傳統能源的消費。
2003年,德國出臺法律,規定未來20年內所有太陽能及風能發電廠的電價可比傳統煤電高10倍左右,即每度電達到46歐分(58美分)。
正是由于“有利可圖”,動力照明公司席執行官丁伍迪才毫不猶豫地從法蘭克福一家銀行借貸6500萬美元,興建了著名的米爾豪森太陽能農場。該公司在巴伐利亞還有另外兩家太陽能工廠,僅這3家工廠就能為近萬個德庭持續供電。丁伍迪認為,即使在美國,投資可再生能源也不可能獲得像在德國那樣豐厚的利潤。
如今,在德國新建房屋的房頂上,太陽能硅鋁板隨處可見。而其他可再生能源,如風能等,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德國是屈一指的風能大國,1.8萬多架風車占全風能發電總量的40%。分布密集的大風車已經成了德國尤其是德國北部鄉村的迷人一景。
德國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目前已經占到該國總電力消費的10.2%,而在2000年,這個數字只有6.7%。同時,德國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明顯降低。2005年,由于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德國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減少了8300萬噸。
德國環境部長西格馬?加布里爾預計,到2010年,德國可再生能源消費在發電、取暖、交通動力等能源消費領域所占比重將達10%,到本世紀中葉這一比重將達到50%。
早在1999年,當德國政府出臺法律,規定每公升汽油稅提高3歐分時,遭到了民眾的強烈反對,而如今,根據一項民意調查,80%的德國人支持政府發展可再生能源,并支持政府堅決執行《京都議定書》的立場。德國環境部長表示,德國通過可持續發展滿足能源需求改善居住環境的努力和決心不會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