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起,公共場所管理將推行強制性標準

    《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
    由復合材料工業協會張立國傳遞信息:為嚴格貫徹落實強制性標準《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GB20286-2006),受公安部消防局委托,阻燃學性能要求和標識》宣貫會于2008年3月初在東莞召開。
    公安部消防局、阻燃制品標識中心、防火建筑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固定滅火系統及耐火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負責人出席了會議。會上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學研究所盧建國作“公共場所的防火安全與阻燃技術”、防火建筑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趙成剛作“阻燃建筑制品燃燒性能分析解析”、以色列化工集團作“國外公共場所阻燃標準情況介紹”、科聚亞公司作“科學看待溴阻燃劑,應對不斷提高的防火要求”專題報告。
    依據《共和國消防法》和《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公安部消防局于2007年4月10日下發了“關于印發《阻燃制品標識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公消[2007]122號),2007年12月7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場所阻燃制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消[2007]503號)。通知要求:一、要切實提高推進實施公共場所阻燃制品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二、要認真開展公共場所阻燃制品應用及標識管理的宣傳培訓工作。三、要切實加大對公共場所阻燃制品的監管力度。
    2008年7月1日之后,凡是使用不符合《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的阻燃制品的,對該公共場所的消防驗收或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一律不得予以通過。
    按要求規定,生產阻燃制品的企業:1、應向檢驗機構和信息中心提交《阻燃制品標識申請書》,申請書可從網站http://www.China-fr.com下載。對符合申報條件的檢驗機構將進行現場確認和抽樣。2、檢驗機構按標準要求對申請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燃燒性能檢驗,經檢驗合格的,檢驗機構向申請企業發放《阻燃制品標識使用證書》,3、獲得《阻燃制品標識使用證書》的企業可向檢驗機構申請購買防偽阻燃等級標識。4、檢驗機構將標識使用證書、檢驗報告及標識發放的相關信息上傳至阻燃制品標識中心,統一對外公布并驗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