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3項污染物排放新標準明年實施

    北京市將于2008年1月1日起執行比相應標準更加嚴格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北京市環保局日前表示,《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3項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將于2008年開始實施。3項新標準的發布,對保障居民健康,確保奧運會空氣質量達標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據介紹,這3項標準由北京市環保局和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有關科研單位起草。與相應標準相比,均進一步嚴格了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為強化對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的排放控制,保障全市固體廢物處置規劃的實施,《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危險廢物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項地方標準采用了現行歐盟指令排放要求,將生活垃圾焚燒、危險廢物焚燒煙氣中二英排放限值分別規定為標準的1/10、1/5.作為北京市固定污染源大氣污染物綜合性排放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對一般污染源規定了52項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新增加污染物項目14項,同時還專門對10個典型行業規定了揮發性有機化學物排放限值。該標準適用于北京市除鍋爐、儲油庫、油罐車、加油站,冶金、建材行業及其他工業爐窯,煉油與石油化學工業、飲食業中的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焚燒以外的固定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作者:綜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