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纖維增強塑料浴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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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玻璃纖維增強塑料浴缸(以下簡稱浴缸)的種類、要求、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成型工藝的玻璃纖維增強塑料浴缸。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62-1988 纖維增強塑料吸水率試驗方法
GB/T 2828-1987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
GB/T 3691-1993 纖維增強塑料術語
GB/T 3854-1983 纖維增強塑料巴氏(巴柯爾)硬度試驗方法
GB/T 11942-1989 彩色建筑材料色度測量方法
JC/T 858-2000 住宅浴缸和淋浴低盤用澆鑄丙烯酸板材
3 定義
本標準的術語按GB/T 3691的規定。其他術語采用下列定義:
3.1 膠衣型浴缸:表面為膠衣樹脂的玻璃纖維增強塑料浴缸。
3.2 壓克力浴缸:表面為壓克力板材的玻璃纖維增強塑料浴缸。
4 產品結構、分類和標記
4.1 產品結構
浴缸結構示意圖見圖1。
4.2產品分類
浴缸分為膠衣型浴缸(用B表示)和壓克力浴缸(用Y表示)。
4.3 產品標記
浴缸按分類、大長度、標準號進行標記
5 原材料
浴缸用壓克力板材應滿足JC/T 858的規定。
浴缸用膠衣、玻璃纖維增強物及樹脂應滿足有關標準的要求。
6 要求
6.1 外觀
壓克力浴缸表面應光滑,色澤應均勻;不得有氣泡、裂紋等缺陷。
6.1.2 膠衣型浴缸的外觀
6.1.2.1 不允許存在的缺陷
各部位不允許存在的缺陷如表1所示。
6.3 耐日用化學藥品性
按8.2.3進行試驗后,浴缸應無永久腐蝕或變形。
6.4 耐污染性
污染劑采用黑色鞋油,試驗前后試板表面色差△E不應大于3.5。
6.5 巴氏硬度
壓克力浴缸的巴氏硬度不應低于40;膠衣型浴缸的巴氏硬度不應低于35。
6.6 吸水率
膠衣型浴缸的吸水率應不大于0.5%
6.7 耐荷重性
按8.2.7試驗后,浴缸表面不可產生裂紋和剝離,背面無影響使用的缺陷。
6.8 耐沖擊性
按8.2.8進行試驗后,浴缸不應有裂紋或其他明顯的損壞。
6.9 耐熱水性
按8.2.9進行試驗后,浴缸表面小裂紋不多于5條,氣泡不多于10個,其中大氣泡不超過 5個且不應有明顯變色、褪色。
注:小裂紋:裂紋長度小于5mm。大氣泡:氣泡大直徑為15mm。
6.10 滿水變形
按8.2.10 進行試驗后,底面排水口處變形小于1mm,上緣面水平部小于2mm。
6.11 排水性能
按8.2.11進行試驗后,浴缸底部的滯留水單塊的大面積不大于100cm2。
7 試樣
根據不同試驗項目,分別采用整體浴缸,從試樣板或浴缸上切取試樣,如表4所示。
8試驗方法
8.1 試驗條件:溫度為10℃~35℃,相對濕度為45%~80%。
8.2 試驗方法
8.2.1外觀
在強的、非垂直光照下目測浴缸的表面。
8.2.2 長度偏差
把浴缸放在平臺上.用小該度為1mm的剛卷尺測量浴缸的長度。
8.2.3 耐日用化學藥品性
按JC/T858-2000進行。針對每一種試劑,自浴缸底部或其他平坦部位取兩塊試樣,或取一只整體浴缸。
8.2.4 耐污染性
按GB/T11942進行。
8.2.5 巴氏硬度
按GB/T3854進行。
8.2.6 吸水率
按GB/T1462進行。
8.2.7 耐荷重試驗
試驗方法見附錄A。
8.2.8 耐沖擊性
把浴缸置于圖A1所示的支撐上,在浴缸底部大約部位的上方,用一個質量為112g±1g (直徑為30mm)鋼球,從2m的高度自由落下,在鋼球沖擊處,進行粉筆試驗。
注:粉筆試驗是用紗布沾上與浴缸顏色相區別的彩色粉筆未,均勻地涂在浴缸被檢處,再用干凈的紗布擦去,然后檢查該處有無裂紋和剝離。
8.2.9 耐熱水性
耐熱水性試驗方法見附錄B。
8.2.10 滿水變形
把浴缸置于圖A1所示的支撐上,上緣面保持水平。在各測量點上安裝百分表,然后慢慢地灌水至距離浴缸上緣面10mm處,保持3min,測量底面排水口處的撓度和上緣面水平部 4個點的縱向撓度。上緣面的撓度取4個點中的大絕對值。
8.2.11排水性能
清潔浴缸表面,將浴缸置于一個2mm/m的水平平臺上或按安裝要求等效的狀態,從排水口相對的一端灌入不少于2L的水。30s后,測量浴缸底部滯留水的面積。
9檢驗規則
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9.1出廠檢驗
所有浴缸出廠時都應進行出廠檢驗。
9.1.1檢驗項目
浴缸出廠時必須對外觀、長度偏差、排水性能進行檢驗。
9.1.2判定規則
外觀、長度偏差、排水性能均符合相應要求時,則判出廠檢驗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9.2型式檢驗
9.2.1檢驗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 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 長期停產恢復產時;
d) 質量監督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
9.2.2檢驗項目
第6章規定的全部項目。
9.2.3判定規則
9.2.3.1單個產品的判定
如所有項均符合相應的要求,則判該產品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9.2.3.2組批與抽樣
a)相同材料、相同工藝、相同條件下連續生產的產品為一批;
b)按照GB/T2828的規定,采用正常檢查一次抽樣方案,檢查水平為II,合格質量水平(AQL)為4.0。
10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10.1標志
在浴缸適當位置上加上牢固的標志,包括: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廠址,商標,標記,生產日期。
10.2包裝
應選用適當的包裝以免因包裝不當而損傷浴缸。
10.3運輸
浴缸在運輸過程中,必須保證浴缸不受碰傷,不受化學腐蝕性藥品的侵蝕,
10.4貯存
浴缸可以摞放,但高度不能超過2m。
10.5產品隨帶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產品使用說明書、安裝圖及其他有關的技術文件。
附錄A
(標準的附錄)
耐荷重試驗方法
A1耐荷重試驗
把耐熱水性試驗后的浴缸放在圖A1所示的支撐上。然后進行如下操作:
A1.1如圖A2所示,于低面處墊一厚約10mm的橡膠板,其上加一厚約30mm、直徑280mm
的木板,并施加1.47kN(150kgf)的荷重,保持3min。
A1.2 如圖A3所示,在浴缸長度方向的上緣面水平部位,放尺寸約為280mm×100mm×1 0mm的橡膠板,其上加厚約35mm的木板,通過木板均布加載1.57kN(160kgf),保持3min。
A1.3 如圖A4所示在浴缸內側面的,通過厚約30mm、直徑23mm的圓木板和厚約10mm 、直徑約25mm的橡膠板,用壓力彈簧秤,向內側面施加0.2kN(20kgf)的力,四個側面均需進行同樣的試驗。
以上操作結束后,進行粉筆試驗。并檢查浴缸背面有無妨礙使用的裂紋和剝離。
附錄B
(標準的附錄)
耐熱水性試驗方法
B1議器設備
B1.1浴缸水煮試驗議
B1.1.1自動控制裝置,控制議表精度為±1℃;
B1.1.2控制系統應有攪拌裝置,以保證浴缸內水溫均勻;
B1.1.3控制裝置應定期檢定,以保證控溫精度。
B1.2棒式精密水銀溫度計。
B2試驗步驟
B2.1把浴缸放在平臺上,加水至浴缸深度的80%以上。
B2.2膠衣型浴缸:把溫水升至90℃,保持溫度在90℃±2℃下水煮100h,同時用適當方式補水,以保持水位在浴缸的80%以上。
壓克力浴缸:把溫水升至80℃,保持溫度在80℃±2℃下水煮100h,同時用適當方式補水,以保持水位在浴缸的80%以上。
B2.3水煮過后立即排水,然后放置至室溫。 B2.4檢查浴缸有無明顯破壞的跡象、變色、褪色及其他有損浴缸表面性能的缺陷。
附錄C
(提示的附錄)
浴缸的防護
C1浴缸的防護一般包括如下幾點:
a) 用后立即清洗,不要用砂粒質的或磨損性的清洗劑;
b) 先放冷水;
c) 不要用含有損于浴缸的有機溶劑的洗滌劑;
d) 明火或銳器有損于浴缸;
e) 用適當拋光劑除去輕微劃痕。
C2 附加說明
C2.1浴缸底面所做的防滑處理不應妨礙水的排除。
C2.2上緣面的濺水應能回流到浴缸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