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復合檢查井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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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玻璃纖維增強塑料與樹脂混凝土復合成型的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復合檢查井蓋(以下
簡稱檢查井蓋)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產品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安裝在高等級公路、公路、城市道路和機動車可能行駛或停放的地面以及人行道、綠
化帶的檢查井蓋。
2引用標準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
否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3854增強塑料巴柯爾硬度試驗方法
    GB/T 8237纖維增強塑料用液體不飽和聚醋樹脂
    GB/T 13657雙酚一A型環氧樹脂
    GB/T 17470玻璃纖維短切原絲氈
    GB/T-18369玻璃纖維無捻粗紗
    GB/T 18370玻璃纖維無捻粗紗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本標準。
3. 1
檢查井 inspection well
通往地下設施(如自來水、排水、通信、電力、燃氣、消火栓、閥門、環境衛生等)的出入口。
3.2
    檢查井蓋 inspection well lid
    由支座和井蓋組成的檢查井井口封閉物。
3.3
    支座 base
    用于安放井蓋的固定于檢查井井口的部分。
3. 4
    井蓋 lid
    需要時能夠開啟,其功能是封閉檢查井井口的未固定部分。
4 產品分類
4.1結構與形狀
    檢查井蓋如圖1所示。
   

5技術要求
5. 1原材料
5. 1 .1樹脂
    制造檢查井蓋的樹脂可按使用要求選用不飽和聚醋樹脂或環氧樹脂,依據使用要求經供需雙方商
定也可使用適當的其它樹脂。不飽和聚酯樹脂應符合GB/T 8237的規定,環氧樹脂應符合GB/T13657的規定。
5. 1.2增強材料
玻璃纖維無捻粗紗應符合GB369的規定,玻璃纖維無捻粗紗布應符合GB/T 18370的規定,玻璃纖維短切原絲氈應符合GB/T17470的規定。
5.2外觀
5.2.1 井蓋的表面無纖維外漏,無裂紋,無白化,無分層,無明顯的色澤不勻,標記應清晰。
5.2.2 井蓋表面應有凸起的防滑花紋,凸起高度應在2mm-5mm 之間。
5. 2. 3井蓋與支座的承載面應完整、光滑,相互援觸應平穩無晃動。
5.3 幾何尺寸及允許偏差
5.3.1 井蓋外徑或邊長小于600mm時,允許偏差為±3mm;井蓋外徑或邊長大于或等于600mm時,允許偏差為±4mm.
5.3.2 井蓋與支座間的縫寬應符合表的要求。

5.3.4 A、B級檢查井蓋的嵌入深度不得小于20 mm,C級不得小于25mm,D級不得小于30 mm。嵌
人深度H與支座支撐面高度A。的差為-1 mm-2 mm。
5. 4巴氏硬度
    檢查井蓋的巴氏硬度應不小于35。
5. 5承載能力
5. 5. 1井蓋的允許殘留變形不得超過井蓋公稱直徑(或寬度)的0. 2%。
5.5.2經表4規定的試驗荷載后,井蓋、支座不得出現裂紋。5.6疲勞性能、
    C級、D級檢查井蓋應作疲勞性能試驗,經200萬次循環荷載后,檢查井蓋不得出現裂紋。
6試驗方法
6.1外觀
  正常光照下目測
6.2巴氏硬度
  在平坦部位按GB/T 3854測定。
6. 3幾何尺寸及允許偏差
  幾何尺寸及允許偏差根據產品圖紙用符合要求的量具檢測。
6. 3. 1量具的技術要求見表5。
   

6. 4承載能力
6. 4. 1殘留變形
6. 4. 1.1加載設備
    a)加載設備能施加不小于500 KN的荷載,分度值為1 kN,測力誤差不大于士2%。加載設備平臺尺寸須大于檢查井蓋支座外緣尺寸;
    b)如圖2所示,加載壓頭和井蓋間應有圓形墊塊及橡膠墊片。剛性墊塊直徑為356 mm;厚度不小于40 mm,上下表面應光滑平整,橡膠墊片直徑為356 mm,厚度為6 mm-10 mm.

   

6. 4. 1.2試樣
    包含井蓋與支座的成套檢查井蓋。
1.4..3試驗步驟
    將試樣放在加載設備的平臺上,調整試樣和墊塊的位置,確保加載壓頭、墊塊及試樣的幾何中心重
合,在井蓋底部中心位置安置百分表。以1 KN/s-3 KN/ s的速度加載至三分之二試驗荷載(見表4)后
卸載,重復5次。測量5次加載后檢查井蓋的變形量,精確到0. 1 mm, 此作為殘留變形量。
6. 4. 2承載
6. 4. 2. 1加載設備、試樣同6. 4. 1。
6. 4. 2. 2以1 kN/s-3 kN/s的速度分級加載,每級加載量為試驗荷載的百分之二十,每級保持1 minx。
逐級加載至表4規定的試驗荷載,保持5 min后卸載,檢查井蓋、支座有無裂紋。
6. 5疲勞性能
6. 5. 1試驗機
    脈動頻率為6 Hz-10 Hz的液壓脈動試驗機,試驗機平臺尺寸須大于檢查井蓋支座外緣的尺寸。
6.5.2 試樣
    包含井蓋與支座的成套檢查井蓋。
6.5.3 試驗步驟
    a)在試樣上放置剛性墊塊及橡膠墊片,剛性墊塊及橡膠墊片的尺寸同6.4.1.1;
    b)將試樣放在試驗機的平臺上,調整試樣和墊塊的位置,確保加載壓頭、墊塊及試樣的幾何中心重合;
    c)以下限荷載至上限荷載為一次循環,對試樣施加200萬次循環荷載后檢查井蓋、支座有無裂紋。下限荷載和上限荷載見表7。
   

7檢驗規則
7.1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7.2批量與抽樣
    以相同原材料、相同工藝、相同規格的500套檢查井蓋為一批,不足500套時按一批處理。
7.3出廠檢驗
7.3.1外觀、幾何尺寸及偏差
    逐套檢驗,如有一項不符合要求,則該套產品不合格。
7.3.2巴氏硬度、承載能力
    每批抽取2套檢查井蓋進行巴氏硬度、承載能力的檢驗。若有一項不符合要求,則再抽2套測定,
如仍有一項不符合要求,則該批檢查井蓋不合格。
7. 4型式檢驗
7. 4. 1檢驗條件一
    有下列情況之一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或正常生產后遇到材料、結構、工藝有明顯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b)連續半年以上停產,恢復生產時;
    c)正常生產滿1年或累計生產到1萬套時;
    d)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e)質量監督機構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
7.4.2檢驗項目
    包括5. 2-5. 6的所有技術要求
7. 4. 3抽樣及判定
7. 4. 3. 1從出廠檢驗合格的批產品中,隨機抽取10套檢查井蓋進行外觀、幾何尺寸檢驗,如有1套不
符合要求,則該批產品合格;如有兩套或以上不符合要求,則該批產品不合格。
7. 4. 3. 2從7. 4. 3. 1抽取的檢查井蓋中,隨機抽取2套進行巴氏硬度和承載能力試驗。如有一套不符
合要求,則再抽取4套重復本項試驗,如仍有一套不符合要求,判型式檢驗不合格。
7. 4. 3. 3從7. 4. 3. 1抽取的檢查井蓋中,抽取一套進行疲勞試驗,如不符合要求,則再抽取2套重復本
項試驗,如仍有一套不符合要求,判型式檢驗不合格。
8標志及產品合格證
8.1標志
每套檢查井蓋應在井蓋正面一處作上耐久標志。標志應包括以下內容:
    a)檢查井蓋的產品標記;
    b)產品型號;
    c)生產企業名稱;
    d)生產年份。
8. 2產品合格證
  經檢驗合格產品應填寫產品合格證書,其內容包括:
a)合格證書編號;
b)制造廠名稱、廠址;
c)產品承載等級;
d)質量檢驗結果;
e)承載能力試驗結果;
f)制造廠檢驗部門及檢驗人員簽章;
g)本標準編號;
9 包裝、貯存、裝卸及運輸
9.1包裝
無特殊要求不包裝。
9.2貯存
露天存放。
9.3裝卸運輸
    當采用叉車裝卸時,產品底部應有托盤,層高不得高于10套;當采用人工裝卸時,嚴禁拋擲、滾落,以免損壞產品。運輸時應采用平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