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管道技術與標準規程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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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0.1 為了規范風管的制作、安裝、檢驗和試驗方法,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方便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制定本規程。
1.0.2 本規程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的通風與空調工程用金屬或非金屬管道(簡稱風管)的制作與安裝。
1.0.3 風管制作與安裝的技術與質量要求,除應符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4 風管安裝
4.1 一般規定
4.1.1 風管系統的安裝宜在建筑物圍護結構施工完畢、安裝部位和操作場所清理后進行。凈化空調風管系統應在安裝部位的地面已做好,墻面抹灰工序完畢,室內無飛塵或有防塵措施后進行安裝。
4.1.2風管安裝前應對風管位置、標高、走向進行技術復核,且符合技術要求。建筑結構的預留孔洞位置應正確,孔洞應大于風管外邊尺寸100mm或以上。
4.1.3 搬運風管應防止碰、撬、摔等機械損傷,安裝時嚴禁攀登倚靠非金屬風管。
4.1.4 風管安裝前應對其外觀進行質量檢查,并清除其內外表面粉塵及管內雜物。安裝中途停頓時,應將風管端口封閉。
4.1.5 風管接口不得安裝在墻內或樓板中,風管沿墻體或樓板安裝時,距離墻面、樓板宜大于150mm。
4.1.6 風管內不得敷設各種管道、電線或電纜,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嚴禁拉在避雷針或避雷網上。
4.1.7 輸送含有易燃、易爆氣體或安裝在易燃、易爆環境的風管系統應有良好的接地措施。通過輔助生產房間的風管必須嚴密,并不得設置接口。輸送空氣溫度高于80℃的風管應按設計規定采取防護措施。
4.1.8 輸送產生凝結水或含蒸汽的潮濕空氣風管,安裝坡度應按設計要求。風管底部不宜設置拼接縫,拼接縫處應做密封處理。
4.1.9 風管穿過需要封閉的防火防爆樓板或墻體時,應設壁厚不小于1.6mm的預埋管或防護套管,風管與防護套管之間應采用不燃且對人體無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4.1.10 風管有建筑結構風道的連接接口,應順氣流方向插入,并應采取密封措施。
4.1.11 風管與風機、風機箱、空氣處理機等設備的相連處應設置柔性短管,其長度宜為150~300mm或按設計規定。柔性短管不應作為找正、找平的異徑連接管。風管穿越結構變形縫處應設置柔性短管,其長度應大于變形縫寬度100mm以上。
4.1.12 風管測定孔應設置雜不產生渦流區且便于測量和觀察的部位;吊頂內風管測定孔的部位,應留有活動吊頂板或檢查門。
4.1.13 風管安裝偏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明裝水平風管偏差應為 3mm / m,總偏差不得大于20mm;
2 明裝垂直風管垂直度偏差應為2mm / m,總偏差不得大于20mm;
3 暗裝風管位置應正確,無明顯偏差。










































